耶稣如果真是上帝的儿子,那你就不应该以你的名义拆散一段姻缘!
对酒当歌,人生几何
耶稣如果真是上帝的儿子,那你就不应该以你的名义拆散一段姻缘!
今天岛上风平浪静,我渐渐开始无聊起来,我开始想,要是那天我不出海该有多好,要是那天我随汤姆去城里玩该有多好,即使杰森也行,虽然我一向不是很喜欢他,至于为什么那就是很久以前的事了,我自己都已记不太清楚是怎样一件事情,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,我的确不太喜欢他,知道这个对于我已经足够了。我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,就像我爱的人,我会写在一个名单里,然后我会一直爱他,如果我不喜欢一个人,我同样会把写在另一份名单里,然后我可以清楚的记得我不爱的那些人。至于原因,有时我都忘了,但那对于我已不重要。
那天他到我家窗前来叫我,我很不喜欢他朝着窗户大叫我的名字,虽然迪基有时也这么做,但每次杰森叫的时候,都会使我的心发慌,有时还会出现头晕干呕现象,我厌恶的打开窗子,他叫我出去踢球,我当然没有去,因为去了就不会有以后的事了。至于因为什么借口没有去我也忘了,似乎一切关于杰森的事我都忘的特别快。我想那天我要是去了就好了,虽然我真的很不喜欢杰森,但总比现在只能呆在这荒岛上要好,我想应该是的吧,对,宁可杰森也不要荒岛,我把荒岛的名字也写在了名单上,就在杰森的前面。
这么想着时,我睡着了,在那个昨天发现的山洞里,我打扫了山洞整整一天,现在终于可以睡人了。头顶上是半轮弯弯的月亮,但那对我已不重要。
今天我去杭州采蘑菇的过程中,发生了一点意外,其实意外不是发生在我身上,事实上都可以正常到可以不被称为是意外的一个意外,因为如果一件意外是时有发生的在正常思维可以理解的范围内的,意外也就趋于寻常化了,于是也可以不被称为意外的一件“意外”了。比如你吃饭夹一块鸡肉,或许是因为鸡肉油渍太多或者夹的部位不对,抑或手臂晃动剧烈导致鸡块最后掉落在了地上,于是,一件再普通不过的意外就这样发生了,不在你的意料中,却也在可以原谅的情理之中。
我用这么长的定语解释了意外一词,大概是不想让人觉得我有把今天的“意外”当作小题大做之嫌,但是它确确实实又让我觉得一早上的不爽,所以我带着复杂的情绪和你探讨了关于意外事件的一些看法。当然,它不至于影响到我的人生轨迹,不至于影响到我今后的人生发展方式,你权当是在采蘑菇的途中被蛇咬了一口,然后定睛一看,是两个小洞,于是,这就是一次无关人生发展却关乎当时当日痛痒的一次“小意外”。
事情是这样的,今天高速前方追尾被堵了一个半小时。 Continue Reading »
今天我熬了牛肉番茄浓汤,我想能在这样的岛上吃到这样的绝顶美食是绝对不应该的,所以吃了后,我就有了深深的负罪感,感觉就像玩帝国的时候输了秘籍,玩网游的时候开了外挂一样,深深的自责中又带有几分爽劲,噢罪过~
我应该拍几张照片的,与大家分享,可惜俺不是小资,不会玩不够水准的情调,因为我固执的认为只有单反拍的才叫照片,于是我只有无限等待我有单反的那一天绚丽丽的到来。。
明天要去杭州,我把它想象成岛中的某个洞穴,我要去那里采一点野蘑菇,感谢这个岛上还有我们需要的蘑菇,这预示着它可以陪伴我们度过许多很艰难的时期。晚安,各位。。
今天是我在荒岛上的第一天,一起床我就感觉无比愉悦,因为,这是一个大计划的第一天,所以我想,我可以走的更远。
不得不说的是,这该死的IE6,该死的微软,我特别庆幸没有成为一个网络设计师,因为我无需为IE的不守规矩担惊受怕,同时我又无限悔恨自己没有成为一名网络设计师,因为害我现在修改的这么辛苦。木有办法,据统计软件显示,访问偶地博客的60%的年轻人都使用IE6,天哪,我怎么可以放弃这60%的人啊,我要为他们所感受到的体验负责啊!~~求求你,科技发展的再快些吧,快点普及IE8,FF,Opera,或者Safari,任何一样,永远踢掉IE6就可以!!泪奔中~~
今天我告诉一同学我被困在荒岛中了,她居然说我做人怎么噶无聊,我想大家有可能还不太理解我plan的含义,为了不使爱着我的人们继续痛苦,不爱我的人继续得意下去,我想有必要对plan做出进一步的澄清。这个plan的含义就是:我被困住了,虽然我吃在浙江睡在浙江,但实际上我的心是被困在某座小岛上了,对这个概念还有迷茫的同学可以参看一下《记忆碎片》,《移魂都市》,《致命嫌疑犯》,《十三只猴子》等一批抽象派、印象派、朦胧派的电影电视作品,当然还有《荒岛余生》,相信会有不一样的收获!

终于,今天,我看到了平生觉得最好的一本电影,至少我现在这么觉得,因为它好就好在我看完了心情久久难以平复(这是原因还是结果?),不管了,无论如何,我觉得就是最好的。
幸福是要对比的,我觉得人没有经历过大起大落,大的灾祸或苦难,根本不知幸福为何物,都是扯蛋,没人能懂!!~~
所以,我也要和Tom Hanks一起,经历1500天的荒岛生活,从现在开始,我就生活在荒岛上了,啦啦啦,啦啦啦~~(严肃点!荒岛很痛苦!)于是blog环境肯定要变一变了,顺便保留一下原先的截图,以作纪念~~(还是比较喜欢的,一直不舍得换,嘻嘻。。) Continue Reading »

大概是年龄渐渐大了的原因,现在的我并不太爱接触新的事物,书籍、电影、电视,因为害怕失望,在无聊的东西上花费时间无疑是浪费生命,浪费金钱也别浪费生命的人生哲学之下,于是我只能在自己所熟悉的领域中品味经典。也有可能我天生如此,只是在时间车轮的碾压下,我这样的想法愈发显得强烈而执拗。我是读过村上春树的挪威森林的,虽然当初我无比后知后觉,在读完小说将近半年之后才慢慢了解到作者想要传达的讯息,并在那种飘渺无形的感觉中度过了我的大学时代。好的书籍犹如一坛美酒,一杯显然是不够的,因为它只能让我品味到唇间的美味,却未有那种久久的余音缭绕,窃以为读书最重要的不是读时的感觉,更为重要的,是放下书时的感觉,前者是文字的魅力,而后者是思想的魅力。
我熟悉《挪威的森林》,那样的感觉是我所能接受的,所以据称有着同样味道的《国境之南,太阳以西》应该也是我的所爱,只是大爱还是小爱不是几句书评就能决定,而需要整本书的文字集体出场来做证明,读到一半时我已了解这是那坛属于我的美酒。虽然我爱好广泛,宽容度也够大,然而能找到一样让我“陶醉”的东西却也很难,因为我太爱用第三只眼看世界,看自己,看的太清楚了就太不易被迷惑,于是一坛能让我一饮而尽并醉倒的美酒,该是怎样的感激涕零。
我熟悉,我心往的感觉,不只一次向我证明你的存在,它不应只存活在我的内心深处,它应该沁入我的肌肤,我的血液,成为我与身所能散发的体味,我爱它,犹如爱生命。